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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达州钢铁2022年度食堂粮油类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8 13:47:50 浏览次数: 【字体:

达州钢铁2022年度食堂粮油类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BG 2022-CG 001  

达州钢铁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采购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度食堂粮油类采购  

(二)采购要求:  

1.大米类别为一级晚籼米,规格:25kg/袋,符合国家执行标准,保质期九个月以上(含九个月)。  

2.菜籽油类别为四级压榨菜籽油和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食用油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检验规定和类级标准。食用油须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必须要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四级压榨菜籽油和一级大豆油的标准)。品牌:福临门、金龙鱼、鲁花或其他符合国家要求的品牌。  

三)配送、储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单位要求按时按量将物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需要临时补货,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单位电话通知4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根据招标单位储备需求,投标单位需配合招标单位做好大米储备工作。  

(四)交货地点:按时按量送至食堂储备库。  

(五)计划招标时间:20228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招标邀请函为准)。  

(六)招标数量:见附表(附表中年用量为预计数,实际采购量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七)合同期限:1年。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272817时止。  

(九)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中间商,个人独资企业。  

(二)能开具发票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三)公司成立须超过1年。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参标人(被授权人)带好身份证原件。  

4.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5.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7.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8.诚信承诺书。  

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请携带以上资质原件(检验报告可以提供原件扫描件)。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形式提交。  

(四)其他:报名时需提供大米样品(一级晚籼米5公斤)。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按招标邀请函要求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招标服务费人民币500.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金额的5%收取,多退少补,不足部分应于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予以补齐,超过十五日后每天按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0.05%收取违约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即结算月度结束时双方汇总全月采购量和采购额,双方核对无误后,中标单位开具普通发票,经招标单位财务结算入账后以现款方式支付,当月支付结算货款的90%,剩下的10%货款,如双方无异议,中标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招标单位于次月支付(不计息)。  

六、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7002102534601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河路25    电话:0818-252036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达州西外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75004600000180  

(二)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河路25  

邮编:635000  

(三)联系人:  

苏先生19511801512     朱女士19511801515  

(四)监督电话:19511804363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公告时间:2022718  

附表

           达州钢铁2022年度食堂粮油类  

                   物质采购招标清单  

               招标编号:ZB/BG 2022-CG 001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预计年采购量

备注

1

一级晚籼米

25kg/袋

135

-

2

一级晚籼米

10kg/袋

60

-

3

四级菜籽油

10L/桶以上大规格

39600

非转基因物理压榨

4

三级菜籽油

5L/桶

60000

非转基因物理压榨

5

一级大豆油

10L/桶

480

非转基因物理压榨

6

高筋面粉

25kg/袋

3.75

-

7

中筋面粉

25kg/袋

3.75

-

8

低筋面粉

25kg/袋

3.75

-

9

挂面

2kg/把

7200

-

备注:上表数量为预计数,实际采购量视招标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公司2022年度食堂粮油类物资采购(招标编号ZB/BG 2022-CG 001)项目招标活动,签署该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特授权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2022年度食堂粮油类物资采购(招标编号ZB/BG 2022-CG 001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 ___ 日至________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签署时间: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在遵守《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或相关技术,保证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无偿提供通讯工具或交通工具。  

三、不以任何方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馈赠礼品、礼金等。  

四、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商务招待除外),或安排贵方人员旅游、商务休闲及其他不当活动。  

五、不发生为贵方工作人员代为购买或长期借用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杜绝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或者其他有损贵方形象的行为。  

六、不发生为贵方有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兼职,以及提供入股、干股分红或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  

七、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受贿或者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将积极举报或投诉(电话:19511804363,实事求是地配合贵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并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八、不发生围标、串标、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双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行为。  

九、不发生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的行为。  

十、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的。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五)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六)提供失效、变质的产品。  

(七)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  

(八)实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所标明或约定的指标不符的。  

(九)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使用三无产品或不合格原材料等不诚信行为。  

十一、本承诺书所指的礼品、礼金等,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例如烟、酒等),以及由我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或财产性利益。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照下列条款承担违约失信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三年内不得与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涉嫌违法犯罪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诚信违约金,且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中等额扣除:  

(一)我方若违反上述第一条至第九条中的任意一条,我方自愿承担5万元的诚信违约金;  

(二)我方若违反上述第十条中的任意一项,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不予结算付款,我方自愿按照下列计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诚信违约金:  

1.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万元的,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  

2.1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  

3.10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  

4.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  

以上违约金按超额累进计算。例如: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为500万元的诚信违约金的计算公式=10万元×30%90万元×20%300万元×10%100万元×5%56万元。  

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涉案标的物合同单价×涉案标的物数量。  

(三)本条诚信违约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冲突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因违反诚信承诺造成贵方损失的,我方同意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诚信违约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所有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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