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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硫铵工序抗渗防腐改良增值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08:54:13 浏览次数: 【字体: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SH-2024-WX-041

达州钢铁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硫铵工序抗渗防腐改良增值

(二)招标内容:

达兴能源回收二车间硫铵工序抗渗防腐改良增值,破除旧的抗渗防腐及基体混凝土浇注面→转运混凝土垃圾→基础面污染泥土换填(素土换填原土层,厚度200mm)→找平、碾压基础面,浇注厚200mm C30混凝土基体→隔离层施工→花岗岩面层施工。

(三)技术要求:

乙方施工完毕满足甲方现场使用要求。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10月中旬(具体以招标邀请函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7时。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

1.最新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特殊行业要求的,也需提供特殊行业运营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介绍。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以书面形式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

(四)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务必踏堪现场,确认工作量及施工要求。

(五)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按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招标服务费300元(不退还)。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金额的10%收取,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人:李先生 19511857683(商务)

陈先生 19511801482(技术)

(三)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9511804363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硫铵工序抗渗防腐改良增值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等。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上述相关文书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2024929日至2025928日。

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公司之前,本授权书在授权期限内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书,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单位名称: (公章) 

2024年9月29日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硫铵工序抗渗防腐改良增值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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