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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罐装液氮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16:0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罐装液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XS2023-FCP021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下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销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截止时间、合同有效期:

)招标项目名称罐装液氮。

)招标数量暂估3500升/月。

)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1旬(具体招标时间以招标邀请函通知为准)。

截止时间:20241817:30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的公司。

    三、意向招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及提交方式:

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包含液氮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见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

3.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提交方式:在报截止时间前将资质材料一起盖印后发送到招标邮箱里邮件标题备注:罐装液氮项目资质-ZB/XS2023-FCP021-XX公司。

四、招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万元、招标服务费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全称: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河路25号。

(三)联系人:胡能成 联系电话:19511803050。

(四)招标邮箱地址:DZGT2020@163.COM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9511804363

(六)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达州西外支行。

(七)账号:117220095295。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31227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31227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罐装液氮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等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上述相关文书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20231227日至20241231日。

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公司之前,本授权书在授权期限内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书,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章) 

20231227

 

 

 

附件3:

承诺书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项目的罐装液氮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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