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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资源副产品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钒钛水渣销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6 15: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

钒钛水渣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XS2024-FCP003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拟对以下项目对外进行公开销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数量、规格材质、截止时间、合同有效期:

)招标项目名称钒钛水渣。

)招标数量暂估):15000吨/月

规格材质:以实物现状销售。

(四)计划招标时间:2旬(具体招标时间以标邀请函通知为准)。

截止时间:202422217:30

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

、意向招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及提交方式:

资质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提交方式:在报截止时间前将资质材料一起盖印后发送到招标邮箱里,邮件标题备注:钒钛水渣项目资质-ZB/XS2024-FCP003-XX公司。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到招标方现场投标。

招标缴费:

(一)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签约单位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非签约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招标服务费:伍佰元整,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三)交纳方式:请投标方于2024年2月22日17:30前将上述款项转至招标单位公司账号(上述款项均须从投标单位的公司账号转入招标单位公司账号并备注:钒钛水渣投标保证金、钒钛水渣招标服务费)。

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全称: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

(二)单位地址:旺苍县工业园区嘉川镇红旗坝工业园区

招标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河路25号。

(三)联系人:陈仕敏   联系电话:19511804665

刘小康   联系电话:19511804658

江松烛   联系电话:19511809976

(四)招标邮箱地址:DZGT2020@163.COM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9511804363。

(六)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达州西外支行。

(七)账号:123969456611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

公告时间:202426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4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钒钛水渣项目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等等)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相关文书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2024年 2 月 22 日2025 4  25 日。

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公司之前,本授权书在授权期限内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书,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 (公章) 

2024    

 

附件3:                   

承诺书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钒钛水渣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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